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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信息

    广东邹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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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未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广州市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2室
  • 姓名: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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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劳动律师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劳动律师咨询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8-04-08
  • 阅读量:257
  • 价格:1.00 元/件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 件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  
  • 关键词:广州,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劳动**,工伤保险条例

    广州**劳动律师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劳动律师咨询详细内容

    良好状王**劳动律师团队电话:(张静), QQ号码: ,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 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邹律师 ,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经验丰富,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21年房产法律案件办理经验,特擅长劳动纠纷,劳动仲裁诉讼代理,工伤索赔,企业劳动法律顾问等。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劳动律师团队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层1102房。
    法律咨询电话:(张静), QQ号码:
    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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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邹强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市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1102室,联系人是张静。 主要经营广州海珠律师广州市海珠区律师事务所20年海珠区律师广州海珠律师事务所海珠** 广州公司律师广州合同律师广州房产律师广州婚姻律师广州离婚律师广州知识产权律师20年经验 广州天河律师事务所天河民事律师天河婚姻律师离婚律师天河经济纠纷律师天河刑事律师20年经验 广州花都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婚姻律师经济纠纷律师知识产权房产律师涉外法务劳动纠纷律师 。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